■ 產品內容 ■
7-11便利商店統一超商商品卡500元
(本商品僅限台澎金馬地區兌換)
■ 7-11便利商店產品特色 ■
商品卡是統一超商台灣7-ELEVEN發行之商品兌換卡,採商品出售方式取得並於購買時開立統一發票,售價為卡面值之金額,卡片內有使用額度以兌換全國7-ELEVEN門市內等額商品,免除攜帶零錢並迅速完成交易,商品卡不可重複加值,同時兼具蒐藏、紀念、保存、贈禮等價值。
■ 7-11便利商店商品卡兌換商品■
‧ 商品卡面值之金額沒有使用期限;該金額依法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
證,請消費者安心使用。
‧ 商品卡限使用於開立本公司發票之門市;因法令限制,商品卡目前暫無法支付代
收、代售業務等無法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消費,敬請見諒。
‧ 有開立超商發票之全國7-ELEVEN門市內商品皆可兌換及查詢餘額。
‧ 非開統一超商發票的7-ELEVEN門市(異業門市),不能使用商品卡兌換商品及查詢餘
額。 例如:非自營商場、台鐵、誠品、美得耐、加油站、醫院。
‧ 商品卡恕不提供卡片的餘額移轉或合併。
‧ 至門市退貨時需攜帶商品卡及統一發票,金額一律回存商品卡內,不退現金。
■ 注意事項 ■